关于芜湖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
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,更好保障物流畅通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规定,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,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、宽度不超过2.2米、高度不超过2.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,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,全天24小时均可在芜湖市限行区域道路范围通行,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。其他类型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。
二、本通告适用于芜湖市辖县(市)区禁限行区域,各县(市)区不再另行发布通告。
三、本通告自2024年3月25日起实施。
特此通告
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2024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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