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暮春街、书院路部分路段 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
为保障海陵区南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,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决定对暮春街、书院路部分路段分阶段采取限制交通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制交通时间:
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
限制交通范围:暮春街(书院路—西玉带河)
二、限制交通时间:
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13日
限制交通范围:书院路(291#—293#)
三、限制交通时间:
2024年4月14日至2024年4月28日
限制交通范围:书院路(294#—297#)
四、限制交通时间:
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
限制交通范围:书院路(314#—320#)
五、限制交通时间:
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
限制交通范围:书院路(322#—324#)
六、限制交通时间:
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2日
限制交通范围:暮春街(蒲田路—书院路)
七、限制交通措施:
交通限制期间,上述路段、时间段内实行全封闭施工,禁止一切车辆、行人通行。需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提前规划出行线路绕道通行,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。希望广大市民予以配合支持。
特此通告。
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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